项目概况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妇产保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研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Z2021033001
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妇产保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研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2)项目概况: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妇产保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总建设用地3.8万平方米,规划设计新建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保留原有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新建建筑主要包括医技综合楼、住院楼、行政后勤办公楼、可研培训楼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咨信证书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经过备案(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2日 至2021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及联系方式;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6号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24-31455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五楼
联系方式:18809860772
邮箱地址:496873714@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0501384401000003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4-31455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五楼
联系方式:贺煜光1880986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煜光
电 话: 1880986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