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处方和用药合理性等问题,多家医院便民药房营业。
药房托管,与“医药分开”相背
据医药代表公众号消息,重庆两家大三甲医院9月6日暂时关停了下属的便民药房一天,9月7日歇业一天。
据了解,近期国务院督导组对重庆市部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和暗访,发现个别医疗机构疑似存在临床用药不合理、医务人员引导患者到指定药房购药等问题线索。两家大三甲医院便民药房关停,可能与此事有关。
无独有偶,又有一家医院发出通知,自 2021 年 9 月 7 日起,全院区便民药房关停,并要求全院区门诊和住院病房医师不得再开具便民药房处方,已开具处方并缴费的,做好退费工作。
该医院解释称,关停便民药房是应政策要求,即严禁公立医疗机构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严禁公立医疗机构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药店。
药房托管,是指医院药房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医院通过契约的形式,将药房交给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经营与管理。
早在2020年2月21日,国家卫健委就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明确表示,坚持公立医疗机构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药店。
虽然国家早有规定,但在“两票制”推进、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面取消的大背景下,为了盘活医院药房业务,使得院方“盈利性”托管药店的需求更加强烈。
有业内观点认为,药房托管一方面被行业人士诟病,因为其打破了药品配送公平竞争的秩序,有垄断经营的嫌疑;另一方面,这是“两票制推进”形成的反作用,如药房托管背后是要给医院返利的,与“医药分开”政策相违背。
也有观点谈到,“药房托管”既不能实现医药分开,也不能降低药价,更不能消除医生的回扣问题。
多地发文,严禁药房托管
为了防范“药房托管”带来的不良后果,不少地方发出明确信号,严禁公立医实施“药店托管”。
2019年2月,广东省卫健委发文明确规定,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原广东省卫健委副主任廖新波曾表示,不少医药公司经营药房托管,要给医院高达40%的返点,药房托管就是披着羊皮的狼。
2018年6月28日,辽宁省药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利益转换和利益输送变相以药养医的药房托管。
2018年6月4日,上海卫计委发布《关于本市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的通知》指出,公立医疗机构在进行药房供应链优化过程中,须审慎设定与医药企业的合作模式,不应与有关企业开展药房‘托管’或类似业务合作。
继续推进医药分开,利好药店获得“处方外流”红利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药房托管”使得医药分开这一趋势继续往前推进。由于带量采购、药品零加成等因素,药品在医院内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作为院外市场的零售药店,将承接一大部分来自院内的处方外流。
根据国外经验,美国、日本由于较早实行医药分开,零售药店已成为处方药销售的主要终端,占处方药市场80%份额左右。
根据相关行业研究预估,如果未来几年医药分开持续推进,到2025年,零售药店处方药规模有望增加约800亿元。
2016年,国家就发文规定,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2017年“医改”任务清单指出,拟试行零售药店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这意味着政策对于药店如何承接处方外流有了更加明晰的方向。
有了政策“指路”,国内各大上市连锁企业积极布局,比如提高执业药师配备数量,提高门店专业药事服务能力等。
本文来源:药店经理人 作者:小编 免责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代表作者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医药行”认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