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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

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全面落地,合规面临更大挑战。

2021-01-12 17:01 647

这个文件和“医药代表备案”属于姊妹制度,一环套一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全面落地意味着2021年的企业合规(CSO、财税、票据、药代备案)要压力倍增。


目前,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各省的落地明细;


(信息来源:易联   风云药谈再整理)


 

风云药谈在这里带大家整理一下,理顺一下思路

 

 

0 1

“上追下堵中间查”天罗地网



 

 

《药价+招采信用评价》:非常清晰的对贿赂带金、乱涨价、乱撤标、乱报价、虚假材料、低报价、报价不供应、市场垄断等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评级和处罚。

 

法人、销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三大“巨头”签订承诺书,从源头就让立下“军令状”,这叫前端审核。

 

《购销+医疗的纠风》:推进集采,加强行业集团化、集中化,重点打击CSO串通,严控带金、会议等利益输送,治理乱象(医美、生殖等社办)、套取医保、医疗扫黑、一案多查等行为一并下文,明确时间表,明确落实单位。

 

《医药代表备案》:明确工作范围、一人一码、MAH制度再上紧箍咒、明确主体、非备案不学术,与失信等行为挂钩,有点去“代理商”的感觉。

 

三大文件关系如下

 

(风云药谈独家整理、点击可看大图)

 

基本上对医药销售、市场推广、招标采购、流通环节、财务合规做了全方位的“海陆空”联合作战,多部委、多协会配合作战。

 

在这三大文件下,不管你背影如何“硬”、销售如何大、纳税如何多,都不得不重视起来,至于最终落地的有多少、有多强,那是落实单位的事,企业要以退为进,不要顶风作案。

 

 

0 2

“三大武器”内在逻辑性



 

 

这三大文件是同一件事的三个不同位面,可以称之为“一体三面”,接下来我们看一下这三大文件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对市场的影响

先解决准入:《药价+招采评价》这是对接下来医保支付价、“地方带量采”、最低价联动等最大约束力,一旦签署《承诺书》就代表承担法律责任和不可承受的后果。

 

价格上和销售上你敢搞事情就搞你,谁搞事情就搞谁

 

再解决临床推广:《医药代表备案》落地,现在的药品销售“带金+利益输送”的第一线人员就是医药代表,现在告诉你,你要是医药代表就得备案,不备案你就不是医药代表?

 

再解决洗钱:上两个文件都提到贿赂与利益输送,那么,都涉及到一个重要的东西----“钱”。没有钱哪里来的贿赂,哪里来的利益输送?

 

那么,钱送哪里来?大量CSO公司串通行为,尽然钱从这里来,那就严查CSO公司,并且联合公安部,再说一遍联合公安部

 

(信息来源:医政医管局)

 

国家在疫情之后对个体、小微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的减免税的措施,着实让一票合规的人和企业兴奋了几天,高兴的劲头估计还没缓过来,一盆冷水就泼过来了。

 

 

0 3

“三大武器”十大具体影响



 

 

“三大武器”具体会影响到一线的哪些环节:

 

1、准入与“带量采”:报价、失信举报(相互举报、找竞品违规材料)、签订《承诺书》等。

 

2、签字手抖:法人、销售与财务负责人签《承诺书》《民法总则》《民法通则》(《民法典》)《价格法》《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看到没有涉及到这么多部法律法规,签字的时候手会抖么?

 

3、最低价:“带量采”屡创最低价,还好的是短时间内不公布,但是,从历史上看那些所谓的不公布最后都被联动了,就好像谈恋爱时候骗小姑娘开房,开房上去就坐坐不干别的。

 

对于接下来的各地“带量采”报价提出了相当严峻的“课题”,各位老板今晚是不是又睡不着了?。

 

“带量采”你价格先报着,量给你一些,最后医保支付标准的时候,你看价格是不是你自己报的,白纸黑字是不是你们自己签的?自己报的价含着感动的热泪也得“忍”啊。

 

4、原控:乱涨价的已经明确了失信行为(频次、幅度、费率变化明显),感觉上是以前的既往不咎,以后的你看着办。

 

5、带金销售:医药代表都备案了,行为内容也约束确定了;备案了好追踪,这个事应该是时隔两三年了,与其他两大文件同时下发,寓意显而易见。

 

带金+医药代表备案基本上就捆绑了医药代表的职业生涯,这么多年来凡是“贿赂”都是代表个人行为,企业是从来不知道的,对于这个事就先拭目以待吧!走一走看一看,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看看执行的力度如何?

 

6、撤标:各省级一般有明确或者模糊的撤标文件,有的给撤有的不给撤,尤其是“老药新做”想涨价的,撤标涨价是必经之路。

 

这次把这条单独拿出来说事,以后撤标的活不好干了,就算是做工作,办事的人也得掂量掂量,毕竟,如果有人举报,成了“失信”行为,汝奈何之

 

7、会议:会议这个事业说了无数遍了,大大小小的文件也出台了不少,各位企业和代理商随行就市,随大流就行。没必要如“惊弓之鸟”也不能“听之任之”。

 

8、合规&洗钱:CSO公司与医药企业在10月底前要严厉打击,这里要知道严厉打击是打击什么?

 

很简单,严厉打击的就是查账,钱与票、票与证据链、证据链的合法合规性,钱到CSO公司后的流出,只能提示到这里了,各位老板自行脑补吧。

 

9、内部管理:从江西的XXKX的内部举报、北京的XXS内部举报,不少事情都是在企业架构调整、人员重新整合之路上,没有处理好内部调整事宜。

 

行业受到国采、带量采、疫情等影响,人员的流动性增加,内部的风控需要注意与加强。

 

10、代理:药品要在医院里销售---医药代表/枪手---不能销售,那么,以后是不是就没有代理销售合同了?

 

对于代理商来说,是“失信行为”的操盘手,但也是真空地带,因为签订《承诺书》的是企业,而操盘的是代理商及其团队,这个局要不要破?以后代理制企业会不会给代理商签订“暴雷”附加条款

 

 

这时候需要企业的领导、高层来解读这三个文件,并且把这三个文件要连起来相互借鉴,适当的对企业目前的一些“行为”进行约束与管理。

 

通过同一时间下发三个文件可以看出,新一轮的“整治大运动”要到来,相信这次绝对也不是发发文件这么简单,影响到企业、代理、一线、医生等诸多个环节。

 

看到这里,各位老板和各位小伙伴有没有对这三个文件,有一个宏观的理解?文件还需要仔细阅读,仔细观察,不做“出头鸟”也不做“吊车尾”。

 

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全面落地还要求企业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承诺书,法人、实际控制人、销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本文来源:风云药谈 作者:张廷杰
免责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代表作者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医药行”认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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