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
全文如下:
本文来源:新康界 作者:健康界 免责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代表作者观点,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医药行”认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
2月1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用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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