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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

医药代表,被捕

2021-03-07 20:06 1204

来源:赛柏蓝器械

整理:林楚恒


医药代表交代全部非法行为



1

公安局执行逮捕



3月5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则起诉书,被告人甘**、严*挂靠具有销售医疗器械设备资质的公司,通过“投资合作”、政府采购招投标形式,向**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销售医疗器械设备12次。



在此过程中,甘**、严*通过**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时任院长陈**的帮助,采取将所销售的医疗器械设备“技术参数”作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的医疗器械设备“技术参数”等方式得以中标,并实现了医疗器械设备的销售。


为结识陈**及兑现在销售医疗器械设备后给予陈**好处费的承诺,甘**、严*分13次共送给陈**现金227万元人民币(,陈**均收下了。


甘**,男性,因涉嫌犯有行贿罪,于2020年8月26日被吉安市青原区监察委员会留置;2020年9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日由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执行刑事拘留;2020年9月30日,被逮捕,同日由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严*,男性,因涉嫌犯有行贿罪,于2020年8月26日被吉安市青原区监察委员会留置;2020年9月27日,被决定刑事拘留,同日由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执行刑事拘留;2020年9月30日,被逮捕,同日由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吉安市青原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甘**、严*涉嫌行贿罪,于2020年9月27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9月27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2

医药代表主动投案



经依法审查查明,违规采购医疗设备包括:CDCR设备、国产数字化悬吊摄影系统(DR)、200套护理床、床头柜、三折床垫和10套全塑急救车设备、等离子电切镜系统和监护仪、悬吊式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钬激光碎石系统、动态心电分析系统和快速生物阅读器、超高清腹腔镜系统、生物刺激反馈仪和超声刀系统,以及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呼吸机、肺功能仪、心电图机等设备。


具体细节如下:甘**、严*为了结识**县中医院时任院长陈**,希望在**县中医院拓展医疗器械设备销售业务等方面获得陈**的关照,甘**、严*在陈**的办公室送给陈**现金2万元。


为了让陈**同意**县中医院以“投资合作”方式采购自己供应的CDCR设备,甘**、严*找到陈**,承诺达成协议之后在合作期的6年间每年送给陈**1.5万元好处费,陈**表示同意。在陈**的主导下,**县中医院违规与甘**、严*挂靠的南昌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以每月1万元分72个月付款的方式采购了甘**、严*供应的CDCR设备。为兑现承诺,甘**和严*先后于2008年1月、2009年1月、2010年1月、2011年1月、2012年1月、2012年9月在陈**的办公室送给陈**现金,每次1.5万元,共计9万元。


为让陈**同意**县中医院采购自己供应的国产数字化悬吊摄影系统(DR),2011年下半年,甘**、严*两人找到陈**商量,承诺事成之后送给陈**15万元好处费,陈**表示同意。在该设备的招投标过程中,**县中医院违规将甘**、严*提供的该设备“技术参数”作为招标文件中的设备“技术参数”,从而使甘**、严*挂靠的南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106万元的价格顺利中标。为兑现承诺,甘**、严*于2011年12月的一天,两人到陈**在南昌出差入住的酒店送给陈**现金15万元。


为让陈**同意**县人民医院采购自己供应的200套护理床、床头柜、三折床垫和10套全塑急救车设备,2013年下半年,甘**、严*两人找到陈**商量,承诺事成之后按照600元/套的标准送给陈**好处费,陈**表示同意。在该批设备的招投标过程中,**县人民医院违规将甘**、严*提供的该设备“技术参数”作为招标文件中的设备“技术参数”,从而使甘**、严*挂靠的南昌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78.98万元的价格顺利中标。此后,未履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县人民医院又直接向甘**、严*追加采购了130套护理床、床头柜和三折床垫。为兑现承诺,与严*商量后,甘**于2014年1月的一天在**县陈**家中送给陈**现金20万元。


为让陈**同意**县人民医院采购自己供应的等离子电切镜系统和监护仪,2013年上半年,甘**、严*两人找到陈**商量,承诺事成之后送给陈**8万元好处费,陈**表示同意。在该批设备的招投标过程中,**县人民医院违规将甘**、严*提供的该设备“技术参数”作为招标文件中的设备“技术参数”,从而使甘**、严*挂靠的南昌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55.8万元的价格顺利中标。为兑现承诺,两人于2013年4月的一天在**县人民医院附近陈**的车上送给陈**现金8万元。


为让陈**同意**县人民医院采购自己供应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014年上半年,甘**、严*两人找到陈**商量,承诺事成之后送给陈**30万元好处费,陈**表示同意。在该设备的招投标过程中,**县人民医院违规将甘**、严*提供的该设备“技术参数”作为招标文件中的设备“技术参数”,从而使甘**、严*挂靠的南昌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294.5万元的价格顺利中标。为兑现承诺,两人于2014年10月的一天在**县陈**的家中送给陈**现金50万元。


为让陈**同意**县人民医院采购自己供应的呼吸机、肺功能仪、心电图机等设备,2014年下半年,甘**、严*两人找到陈**商量,承诺事成之后送给陈**6、7万元好处费,陈**表示同意。在该批设备的招投标过程中,**县人民医院将甘**、严*提供的该设备“技术参数”作为招标文件中的设备“技术参数”,从而使甘**、严*挂靠的南昌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44.98万元的价格顺利中标。为兑现承诺,两人于2015年1、2月的一天在**县人民医院附近,由甘**将现金7万元放到陈**的车上。


为让陈**同意**县人民医院采购自己供应的悬吊式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2014年上半年,甘**、严*两人找到陈**商量,承诺事成之后送给陈**40万元好处费,陈**表示同意。在该设备的招投标过程中,**县人民医院违规将甘**、严*提供的该设备“技术参数”作为招标文件中的设备“技术参数”,从而使甘**、严*挂靠的江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236.5万元的价格顺利中标。为兑现承诺,两人于2015年3月的一天在**县陈**的家中送给陈**现金40万元。


为让陈**同意**县人民医院采购自己供应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016年上半年,甘**、严*两人找到陈**商量,承诺事成之后送给陈**20万元好处费,陈**表示同意。在该设备的招投标过程中,**县人民医院将甘**、严*提供的该设备“技术参数”作为招标文件中的设备“技术参数”,从而使甘**、严*挂靠的江西**实业有限公司以128.8万元的价格顺利中标。为兑现承诺,两人于2016年5月的一天在**县陈**的家中送给陈**现金20万元。


为让陈**同意**县人民医院采购自己供应的钬激光碎石系统,2016年7、8月份,甘**、严*两人找到陈**商量,承诺事成之后送给陈**10万元好处费,陈**表示同意。在该设备的招投标过程中,**县人民医院将甘**、严*提供的该设备“技术参数”作为招标文件中的设备“技术参数”,从而使甘**、严*挂靠的南昌**实业有限公司以84.68万元的价格顺利中标。为兑现承诺,两人于2016年8月的一天在**县陈**的家中送给陈**现金10万元。


为让陈**同意**县人民医院采购自己供应的动态心电分析系统和快速生物阅读器,2017年下半年,甘**、严*两人找到陈**商量,承诺事成之后送给陈**好处费,陈**表示同意。在该设备的招投标过程中,**县人民医院将甘**、严*提供的该设备“技术参数”作为招标文件中的设备“技术参数”,从而使甘**、严*挂靠的江西**科技有限公司以19.95万元的价格顺利中标。为兑现承诺,两人于2018年1、2月的一天在**县人民医院陈**的办公室送给陈**现金4万元。


为让陈**同意**县人民医院采购自己供应的超高清腹腔镜系统,2018年上半年,甘**、严*两人找到陈**商量,承诺事成之后送给陈**30万元好处费,陈**表示同意。在该设备的招投标过程中,**县人民医院将甘**、严*提供的该设备“技术参数”作为招标文件中的设备“技术参数”,从而使甘**、严*挂靠的江西**商贸有限公司以194.8万元的价格顺利中标。为兑现承诺,两人于2019年1月的一天在**县陈**的家中送给陈**现金30万元。


为让陈**同意**县人民医院采购自己供应的生物刺激反馈仪和超声刀系统,2019年上半年,甘**、严*两人找到陈**商量,承诺事成之后送给陈**12万元好处费,陈**表示同意。在该设备的招投标过程中,**县人民医院将甘**、严*提供的该设备“技术参数”作为招标文件中的设备“技术参数”,从而使甘**、严*挂靠的江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70.68万元的价格顺利中标。为兑现承诺,两人于2019年8月的一天在**县陈**的家中送给陈**现金12万元。


2020年8月26日,被告人甘**、严*主动到南昌市**县公安局**派出所投案



3

涉嫌串通医疗器械投标



同在3月5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另一则起诉书,与医疗器械销售有关。



被告人谢某甲,男,为赣州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赣州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串通投标罪,于2019年11月2日被瑞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0月26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被告人庄某某,女,因涉嫌串通投标罪,于2019年11月2日被瑞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0月21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被告人谢某乙,男,因涉嫌串通投标罪,于2019年9月22日被瑞金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0月21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瑞金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谢某甲、庄某某、谢某乙涉嫌串通投标罪,于2020年9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2月,瑞金市某医院ICU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CD2017-RJ-G002)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被告人谢某甲为中标该项目便联系江西**贸易有限公司、南昌**贸易有限公司、南昌市**贸易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围、串标。


2017年3月27日,该项目进行现场开标,谢某甲派其公司员工被告人谢某乙代表江西**贸易有限公司、员工被告人庄某某代表南昌**贸易有限公司、员工王某某(另案处理)代表南昌市**贸易有限公司到现场参加投标,开标结果为南昌**贸易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298.55万元。中标后,谢某甲自行承建该项目,从该项目获利23万元。


2017年11月江西省瑞金市某医院医用诊断X线透视摄影系统项目(项目编号:HNCD2017-RJ-G009)在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谢某甲为中标该项目联系南昌某甲贸易有限公司、南昌**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某乙贸易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围、串标。


2017年12月15日,该项目进行现场开标,谢某甲邀请医疗器械厂家业务代表眭某某(另案处理)代表南昌某甲贸易有限公司,派其公司员工黄某某(另案处理)代表南昌**科技有限公司、谢某乙代表南昌某乙贸易有限公司到现场参加投标,开标结果为南昌某甲贸易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288万元,庄某某作为南昌某甲贸易有限公司的代表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中标后,谢某甲自行承建该项目,从该项目获利311400元。案发后,谢某甲退缴了其串通投标违法所得54万元。



4

警钟常鸣



目前,在医疗领域,国家已经建立了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其中,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过医药商业贿赂行为,单一案件中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医药企业,失信等级将被评定为“特别严重”。


据悉,黑名单中的企业和个人将面临被限制从事招投标活动、取消享受财政补贴资格、强化税收监控管理、提高贷款利率等一系列惩戒措施。


行贿行为不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污染行业风气,而且严重腐蚀干部队伍。国家明确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将有利于打击行贿、铲除腐败滋生土壤。


梳理发现,登上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最为常见的失信行为是相互串通投标报价,除此之外,以行贿方式获取工程项目,出借或者挂靠资质,中标后将工程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的也不在少数。


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将分为4个等级来评判,季度更新。


按照“来源可靠、条件清晰、程序严谨、操作严密”的要求实施信用评级,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时效,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医药企业在本地招标采购市场的失信情况评定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每季度动态更新。


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别采取书面提醒告诫、依托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暂停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的投标挂网、暂停供应配送中标药品或医用耗材资格。

本文来源:赛柏蓝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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