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药 | 否 |
医保产品 | 否 |
中标产品 | 否 |
适用科室 | 儿科 |
适应病症 | 适应症为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不振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
规 格 | 100ml/瓶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5毫升内含盐酸赖氨酸300毫克,维生素B1215微克,肌醇50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橼酸、桔子香精、纯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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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婴儿,一次2.5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也可用开水或牛奶稀释后服用。 |
销售包装 | 纸盒 |
运输包装 | 纸箱 |
功能主治 | 适应症为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不振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
补充说明 | 不良反应 按**剂量服用,少 |
经销企业 | 湖北四海医药有限公司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赖氨肌醇维B12口服溶液
商品名称:赖氨肌醇维B12口服溶液
【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5毫升内含盐酸赖氨酸300毫克,维生素B1215微克,肌醇50毫克,辅料为:蔗糖、注射用水。
【性状】本品为棕色液体,味香甜。
【适应症】
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不振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功能主治】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不振及生长发育不良等。
【规格】100毫升:10毫升
【包装】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包装,100/毫升/支;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包装,10毫升10支/盒;10毫升6支/盒。
【用法用量】
口服。婴儿,一次2.5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日2~3次。也可用开水或牛奶稀释后服用。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按推荐剂量服用,如需增加剂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抗惊厥药如苯巴比妥、苯妥英、扑米酮等可减少维生素B12的吸收。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机体氮平衡的必需氨基酸之一。具有促进人体生长发育的作用;肌醇能促进肝中脂肪代谢;维生素B12是体内合成DNA的重要辅酶。三药合用具有一定协同作用。
【执行标准】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国家药品标准第五册WS-10001-(HD-0482)-2002
【ATC分类】A15
【编码】HF002275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